矿产资源违法典型案件查处结果


发表时间:2010-3-13 9:56:49 作者: 来源: 浏览:163

 

矿产资源违法典型案件查处结果

 

一、李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,我局于2010312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对该案作出以下处罚

1、责令停止在钦州市黄屋屯镇炮台岭处开采锰矿;

2、对你非法开采矿资源的行为处以罚款壹万元正;

被处罚人对我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没有异议,并于2010312日缴清罚没款共计10000.00

 

二、甘有维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,我局于201024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对该案作出以下处罚

1、责令停止在钦州市久隆镇相思渡处开采河沙;

2、对你非法开采矿资源的行为处以罚款伍仟元正(¥5000.00元)。

被处罚人对我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没有异议,并于201025日缴清罚没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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