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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集体决策
发表时间:2010-7-26 9:36:12 作者:唐云宽 来源: 浏览:131
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,近日,我局成立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集体决策领导小组,集体研究确定项目设计单位、招标代理机构、工程监理单位和项目工程变更等重大工作事项。
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、分管土地开发整理的副局长、纪检监察员、总工程师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项目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。
编辑:温水英 审核:李浩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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